《系辞传》: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,挂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时,归奇于扐以象闰。三变而成一爻,十八变而成一卦。
每爻三变,得数有四:老阳(9)、老阴(6)为变爻;少阳(7)、少阴(8)为不变爻。
看变爻个数定断法,乾坤二卦例外:
| 六爻皆不变 | 以本卦卦辞断之(内卦为贞,外卦为悔) |
| 一爻变 | 以本卦变爻之爻辞断之 |
| 二爻变 | 以本卦两个变爻之辞断之,居上者为主 |
| 三爻变 | 以本卦与变卦之卦辞断之,本卦为贞(主),变卦为悔(辅) |
| 四爻变 | 以变卦两个不变爻之辞断之,居下者为主 |
| 五爻变 | 以变卦唯一不变爻之辞断之 |
| 六爻皆变 | 乾卦以"用九"断,坤卦以"用六"断;其余诸卦以变卦卦辞断之 |
· 贞悔之辨:内卦为贞,外卦为悔;本卦为贞,变卦为悔。"贞"主内、主我、主始;"悔"主外、主彼、主终。
· 变爻只取老阳(9)、老阴(6),物极则变;少阳(7)、少阴(8)虽为静爻,其爻辞仍可作参考。
· 朱熹于《易学启蒙·明蓍策》云:"凡卦六爻皆不变,则占本卦彖辞。一爻变,则以本卦变爻辞占。二爻变,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,仍以上爻为主。三爻变,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,即以本卦为贞,之卦为悔。四爻变,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,仍以下爻为主。五爻变,则以之卦不变爻占。六爻变,则乾坤占二用,余卦占之卦彖辞。"